行銷傳播個案研究
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
ex0508-Facebook賺錢新方法
事件中的三方:
1.使用者(遊戲玩家):期望獲得免費的虛擬貨幣、經驗值或服務。
2.社群網路:希望能增加更多收益。
3.廣告商:讓使用者注意到該公司的廣告,進而購買產品。
社群網站透過"點廣告送虛擬貨幣方式"始三方皆獲得自己所期望的利益,
使用者樂於看廣告,廣告商的廣告被點閱,FB得到收入
可謂三全齊美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